9月5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于全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意见》全文共四部分十六条。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省档案事业取得的可喜成绩和为全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的独特贡献;明确了新形势下做好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从不断完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机制、着力提高档案部门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切实加大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等四个方面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实施意见》在全面贯彻中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湖南实际,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和新要求。
1.对档案工作地位与作用有新认识。《实施意见》充分阐释了做好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出做好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对于“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弘扬传承优秀文化,具有重要意义。”使档案工作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更加明确,使档案工作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更加凸显。并指出档案工作要充分发挥“在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三量齐升’、推进‘四化两型’建设方面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强化了档案工作特有功能,进一步明确了全省档案工作方向。
2.对档案工作布局有新构建。《实施意见》提出了全省档案工作要“以建立健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服务体系、确保档案安全的档案安全体系、为民务实高效的档案行政管理体系为目标”,这是对新时期档案工作全新的布局。使档案工作的体系更加科学完整,不仅从档案工作内容体系上进行完善,还要从管理体系上进行加强。强调新形势下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县级以上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履行法定职能,依法统一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内党政机关和其他单位的档案工作。”
3.对基层档案工作有新要求。《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基层档案工作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境外派出机构)、社会组织、乡镇(街道)机关、村、社区等基层档案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指出“乡镇(街道)机关要指定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确保人员相对稳定”。特别强调 “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在编人员从事档案工作”,基层档案工作岗位不得请临时人员来代替,确保基层档案工作的规范性、稳定性和安全性。
4.对依法治档工作有新举措。《实施意见》从档案法规的制定、修订到依法监督检查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指出要“及时修订我省地方性档案法规,制定档案工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的本系统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应征求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要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类违反《档案法》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查处档案违法违纪案件方面的协作配合,要“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实施意见》还强调要“建立归档工作年度检查制度”,“建立档案服务中介资质和安全等级认定机制”,“要严格执行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技改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制度”,对档案依法行政作出了系列规定。
5.对国家综合档案馆收藏有新定位。《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维护国家综合档案馆的收藏权威”,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凡移交范围内的档案,做到应交尽交,任何单位不得拒绝移交,并鼓励提前移交。要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加强重要公务活动、海外涉湘档案、名人档案、地方特色和特殊载体档案的收集整理,加强机构改革、企业改制、行政区划调整等档案的处置与接收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各级国家档案馆要建立“直接参与采集重点工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文件资料制度”。
6.对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全新部署。《实施意见》对档案信息化建设专门作为一大部分进行部署,提出要“构建数字数据归档体系”,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大档案、大数据、大平台、大服务的理念”,“逐步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国家数字数据归档体系”,“要重视专业应用系统中数字数据的归档,加强对网站数据、多媒体照片影音数据的收集和归档工作。”《实施意见》强调要“确保数字档案数据科学流转”,要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档案数据中心”,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及时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数字档案数据”,要整合数据资源,逐步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档案数据资源网络体系。《实施意见》还强调要 “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协调数字档案数据整合和共享利用工作。
7.对档案事业投入有新力度。《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把档案馆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筹规划,严格标准,规范建设”。要“将档案馆(室)在珍贵档案资料征集、鉴定开放、抢救保护、安全保密、安全保密、数字化、现代化管理、利用服务、编纂、陈列展览以及档案科研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档案事业投入的项目已涵盖了档案事业发展的方方面面,说明全省档案事业已步入全面发展的新时期。
8.对档案人才队伍建设有新规定。《实施意见》对加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措施,特别强调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合理核定档案部门人员编制,按业务人员高于80%的比例选配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档案专业人才,不断优化档案干部队伍结构”;要“逐步建立档案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要“严格档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档案工作人员的特殊岗位津贴”;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档案干部成长,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和后顾之忧”。 (科技信息处 易先平)